
“一户多宅”都是违法的吗?当前国家正加快推进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,这种情况能不能确权登记?

我们需要清楚的是,土地管理法中所明确的“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户住宅”,指的是在宅基地申请审批上,也就是如果你已经有了一处住宅,再申请宅基地就不予审批了。
但对于宅基地确权登记,只要是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和房屋,来源合法、拥有合法,就必须确权登记颁证。谁也不能说“一户多宅”就只能确权一处,以下4种情况,不管是一户多少宅,都必须给予确权登记。

一是因房屋合法继承形成的“一户多宅”。宅基地是集体所有,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,合法继承人,不管有没有宅基地,不管在城里还是在农村,都可以依法继承。继承了房屋,就能同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。这种情况必须给予确权登记颁证。
二是因婚姻关系形成的“一户多宅”。就是两个人结婚,结婚之前一人拥有一处宅基地,结婚后两人变成了一户,这就形成了“一户多宅”,每一处宅基地都是合法的,这种情况也必须确权登记。

三是没有及时分户形成的“一户多宅”。就是一家人,本来符合分户条件,但由于多种原因没有完成公安部门登记的分户,所占有的宅基地总面积,没有超出分户后应有面积的,这种情况也应当给予确权登记。
总的原则就是,只要宅基地取得合法、拥有合法,就必须确权登记到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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